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42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省《整改方案》第二十六项(编号:295(26-4)号)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二项、县《方案》第十二项)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0 成文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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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整改方案》第二十六项(编号:295(26-4)号)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二项、县《方案》第十二项)

发布时间:2020-05-20 16:30:14 【字体:

(市《方案》第十二项、县《方案》第十二项)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95(26-4)号:辽河是辽宁的“母亲河”,也是全国七大江河之一。 辽宁省在辽河流域治理方面曾取得积极进展,但近年来工作推进滞后,沿河城市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直排超排,造成水质明显恶化。2016年辽河流域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比2013年增加19%,氨氮、总磷浓度比 2013 年分别上升100%和 56%。辽河、浑河、太子河干流水质恶 化河段超过500公里。

二、整改目标

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2017年达到45.4%,2020年达到51.2%。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沿河城市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直排超排,造成水质明显恶化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提高河流水质优良比例。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18年,我县结合小市满族特色小镇综合管网改造工程,对迎宾路及政府路中段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同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我县今后的新建及改造道路都将实施雨污分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

2、严格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和《太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加强了对太子河流域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了太子河老官砬子断面水质达到国省两级责任书年度考核目标。

3、2019年底已完成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搬迁关闭整治工作,减轻了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4、2019年,县水务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河道“淸四乱”和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全县共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14123立方米,拆除河道内“四乱”11处,完成整治率100%,并顺利通过本溪市水务局、辽宁省水利厅的检查验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