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44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308(27-5)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三项、县《方案》第十三项)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1 成文日期: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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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308(27-5)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三项、县《方案》第十三项)

发布时间:2020-05-21 08:50:13 【字体: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08(27-5)号:由于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等5座污水处理厂长期“晒太阳”,43万吨/日处理能力长期闲置,导致全市每天超过27万吨污水直排环境,其中沈阳化工园区每天3万吨工业废水严重超标排放。

二、整改目标

每座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市对照“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厂长期晒太阳,处理能力长期闲置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8年,我县结合小市满族特色小镇综合管网改造工程,对迎宾路及政府路中段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同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我县今后的新建及改造道路都将实施雨污分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要求,本溪县一座污水处理厂需提标改造,我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过程管控,狠抓督察督办,目前,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并实现稳定达标运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5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