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44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353(31-7)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六项、县《方案》第十六项)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1 成文日期: 2020-05-2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353(31-7)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六项、县《方案》第十六项)

发布时间:2020-05-21 10:50:49 【字体: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53(31-7)号: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2017年,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市对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到2020年底,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能够达到95%。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5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