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45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87(55-5)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二十一项、县《方案》第二十项)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1 成文日期: 2020-05-2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87(55-5)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二十一项、县《方案》第二十项)

发布时间:2020-05-21 10:50:00 【字体: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87(55-5)号: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问题比较普遍,从对13家企业抽查结果来看,没有一家企业能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二、整改目标

切实督促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落实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二)重污染天气期间,由县督查室组织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及减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各单位全面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政府组织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了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演练。

2、本溪县重点大气排放单位均按照相关规范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并按照预案规定严格落实限产、减排等措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5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