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45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问题六十四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问题十一、县《方案》问题五)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2 成文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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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问题六十四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问题十一、县《方案》问题五)

发布时间:2020-05-22 14:20:24 【字体: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五:本溪市河流水质恶化问题。

二、整改目标

2019年、2020年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和《太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9年6月底前,细化完善水质达标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太子河老官砬子断面水质达到国省两级责任书年度考核目标。(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按照相关要求修订禁养区范围,2019年底前完成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搬迁关闭整治工作,减轻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三)结合各河段实际,开展河道“四乱”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河道垃圾、小开荒。(牵头单位:县水务局。督导单位:市水务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严格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和《太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加强了对太子河流域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了太子河老官砬子断面水质达到国省两级责任书年度考核目标。

2、2019年底已完成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搬迁关闭整治工作,减轻了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3、2019年,县水务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河道“淸四乱”和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全县共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14123立方米,拆除河道内“四乱”11处,完成整治率100%,并顺利通过本溪市水务局、辽宁省水利厅的检查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6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