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466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渤海专项督察”问题十一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问题十四、县《方案》问题七)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 成文日期: | 2020-05-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渤海专项督察”问题十一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问题十四、县《方案》问题七)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七:由于污染控制不力,部分入海河流水质严重恶化。辽宁省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3条设有国控断面的入渤海河流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1.28毫克/升、0.21毫克/升,较上年分别上升16%和12%。其中,大清河大清河口断面、大旱河营盖公路断面水质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较上年分别上升26%、96%。辽河、大辽河、大凌河入海水质均较去年同期恶化,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较上年分别上升7%、33%、59%。
二、整改目标
2019年、2020年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和《太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9年6月底前,细化完善水质达标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太子河老官砬子断面水质达到国省两级责任书年度考核目标。(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按照相关要求修订禁养区范围,2019年底前完成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搬迁关闭整治工作,减轻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三)结合各河段实际,开展河道“四乱”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河道垃圾、小开荒。(牵头单位:县水务局。督导单位:市水务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严格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和《太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加强了对太子河流域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了太子河老官砬子断面水质达到国省两级责任书年度考核目标。
2、2019年底已完成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搬迁关闭整治工作,减轻了畜禽养殖业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3、2019年,县水务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河道“淸四乱”和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全县共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14123立方米,拆除河道内“四乱”11处,完成整治率100%,并顺利通过本溪市水务局、辽宁省水利厅的检查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6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