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47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问题三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问题三、县《方案》问题三)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3 成文日期: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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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问题三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问题三、县《方案》问题三)

发布时间:2020-05-23 08:40:44 【字体: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三: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举报问题依然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特别是第一轮督察时群众举报问题解决不到位,甚至出现反弹,群众反应强烈。第一轮督察交办的6991个群众举报问题,有1143个在“回头看”期间被群众投诉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经核实有416个属实。

二、整改目标

群众举报问题基本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效排查和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督察信访问题办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推进第一轮督察79件、督察“回头看”50件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跟踪,每2个月至少复查或回访10%,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未完成整改的,特别是对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投诉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属实的群众举报问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实行分类处置、台账式管理,认真研判群众诉求,逐一妥善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2017年第一轮督察79件和2018年督察“回头看”50件群众举报问题中,一般性群众举报问题,2019年底前整改到位;疑难群众举报问题,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2019年6月30日前,组织成立2个督查督办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组督办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四)及时将整改完成的群众举报问题通过县级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改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直至群众满意,杜绝反弹现象。

进一步健全群众环境举报问题办理长效机制,县委宣传部畅通渠道,健全受理、办理、落实、反馈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本溪县落实“五位一体”包保及推动信访矛盾减存控增工作指导意见》(本联字[2018]1号),切实做好督察信访问题办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持续开展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群众举报问题的复查或回访工作,确保投诉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

3、县委、县政府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察督办组、宣传报道组、责任追究组4个工作组,负责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

4、对完成整改任务,由县督改办统一通过本溪县人民政府官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直至群众满意,截至目前,县督改办未收到任何相关举报信息。

5、为进一步健全群众环境举报问题办理长效机制,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信访工作措施》、《本溪县环保局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了渠道,健全了受理、办理、落实、反馈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7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