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52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7-10 成文日期: 2020-07-1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0 13:51:27 【字体:

发布时间:2020-7-10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40000吨硅石、1200吨硅砂建设项目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云盘村

本溪满族自治县子洋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诺达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云盘村,项目占地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为1300m2。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赁现有厂房,建设一条硅石加工生产线,一条硅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67万元,年产40000吨硅石、1200吨硅砂。   

生产厂房和输送机全封闭处理,厂房地面定期洒水抑尘;球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净化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硅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净化效率为99.5%的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做绿化肥料或还田。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落地粉尘、废料、废铁屑、沉泥等统一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选择低噪声、低振动品牌的设备,严格按设计安装,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柔性连接并安装隔音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