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716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成文日期: | 2020-09-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9-15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满族自治县芮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建设项目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草河掌镇胡堡村 | 本溪满族自治县芮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胡堡村,项目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44417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共建设猪舍13座、储粪场1个、化粪池2个及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和其它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211万元。年出栏生猪30000头。 | 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建筑材料采取棚护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严禁渣土露天堆放;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或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遮盖,防治散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 采用低噪声型号、品牌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22:00时到次日6:00时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养殖场及猪舍每天应及时清运产生的猪粪,保持厂区内道路清洁,及时将猪粪运到堆粪场。猪舍、堆粪场、污水处理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抑制臭气的产生,污水处理池加盖密闭,控制恶臭污染物排放量。 产生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浓度较高的设施,设计有密闭措施。厂区进行绿化,以减少无组织排放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排入厌氧消化池,经厌氧消化后进入沼液储存池储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对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系统、堆粪场等设施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并对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经猪舍隔音后以减轻猪叫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干清粪、饲料残渣、沼渣集中收集后运至堆粪场进行处置;废包装袋回收外售,废脱硫剂交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病死猪及时通过无害化处理罐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产生的医疗废物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统一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