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75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0-09 成文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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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09 09:13:25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202010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9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聚硕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

本溪聚硕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本溪聚硕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本溪县连山关镇,项目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40°58′37″,E:123°45′43″。项目总占地面积3300m2,总建筑面积800m2,主要建设一条建筑用石料生产线,年产建筑用石料60万吨,其中规格0-5mm的石料年产15万吨、规格5-8mm的石料年产15万吨、规格8-13mm的石料年产15万吨、规格13-16mm的石料年产15万吨。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做好防尘措施,对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应采取遮盖措施,运输过程中防止散落,对施工废弃物及时处置。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上料机、鄂破机、圆锥破、整形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达到99%),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一级、二级、三级振动筛全封闭连接至除尘设备;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厂房密闭,原料、成品堆场加盖苫布或防尘网。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不得外排。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措施并定期保养。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严禁夜间运输。

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处理。除尘器、地面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合理处置。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为防止造成水土流失,适当做好生产场地的绿化防护措施;按照分区处置,分区恢复的原则,废渣场、生产场地处置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本项目严格控制总量排放,核定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81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