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78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成文日期: | 2020-10-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大堡村冰沟组 | 本溪满族自治县广源垃圾填埋有限公司 | 沈阳绿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大堡村冰沟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033m2,设计总库容20万m3,服务年限15年,平均日处理垃圾量20t/d,可处理垃圾量为7300t/a(填埋后垃圾压实度以0.8t/m3计),属于Ⅳ类填埋场。垃圾收运范围为田师付镇内5个行政村、37个自然屯、8个社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填埋区、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站、填埋气导排系统及辅助公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424.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做好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内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密闭存放或采取棚护措施,施工现场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洒水抑尘,采用密闭运输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对破坏的但可恢复的植被及时采取恢复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因雨季施工造成水土流失。 垃圾填埋场严禁烟火,设置标志牌,加强对填埋气收集导排设施的检查、监管;定期喷洒除臭剂和杀虫剂,减少恶臭气体的挥发;严禁将有毒有害的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带放射性的垃圾运至填埋场。 加强垃圾填埋库区绿化工作,填埋库区周围设置钢丝围栏,防止杂物随风飘扬;垃圾在转运过程中使用封闭式垃圾清运车,防止散落对沿途的污染。 垃圾填埋场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长期水位和水质观测;建设渗滤液收集系统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垃圾渗滤液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处理工艺”。渗滤液收集处理后部分清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清水运输至田师付污水处理厂处理,浓缩液回灌于填埋区;为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垃圾填埋场周围应建设截洪沟和垃圾坝,防止周边雨水进入垃圾填埋场,同时可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垃圾外排而污染周围环境。 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气体采取防爆措施,通过导气竖井将填埋气及时导出,并根据甲烷浓度采取直接排空或燃烧处理;填埋场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分区、分单元填埋、日覆盖、定期喷洒脱臭剂等综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因风力作用扬散而造成的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