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79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0-23 成文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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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3 10:10:36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0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宏顺赢废品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生利用项目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张家堡村

本溪宏顺赢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本溪中辉金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张家堡村,总投资15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9300m2,总建筑面积100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拆解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0 m2;新建成品仓库1栋,建筑面积1500 m2;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1栋,建筑面积700 m2;新建办公室1栋,建筑面积130 m2;新建门卫,建筑面积50 m2;另外设有报废汽车暂存区1座,建筑面积6120 m2。主要从事报废汽车拆解服务,新增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拆解小型汽车300辆、中型汽车200辆。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防护墙或围挡,建筑材料采取棚护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或综合利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合理布局运输时间和路线。

采用低噪声型号、品牌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22:00时到次日6:00时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汽车拆解、切割、打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拆解预处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生产废水排入拆解车间废水沉淀池(1#)收集、均质后,排入拆解车间外的油水分离器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地埋式污水管线排入废水沉淀池(2#)进行絮凝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进行厌氧及好氧处理不得设排污口。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各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设备安装在封闭的厂房内,对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禁止露天拆解、切割报废汽车。

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固体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定期统一出售。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拆解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形态、种类不同分别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危险废物暂存库按规定设置标识警示图案并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全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贮存、转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