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878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成文日期: | 2020-1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公司脱硝设施新建项目 | 本溪县小市镇城南热源厂 | 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公司 | 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城南热源厂现有厂区内,为技改项目,拟对现有废气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5台SNCR脱硝设施,对锅炉废气中的氮氧化物进行处理,经处理的废气经由现有10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采用连续工作制,采暖期150天,24小时运行。项目总投资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0万元。 | 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建筑材料采取棚护措施,施工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场处理或综合利用;运输车辆控制车速,运输过程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采用低噪声型号、品牌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22:00时到次日6:00时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锅炉燃烧烟气产生的氮氧化物采用尿素为还原剂,采用SNCR法在锅炉内进行脱销,脱硝效率不低于50%。 该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用于除灰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并对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局。 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尿素包装袋定期送厂家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