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1047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50(51-8)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九项、县《方案》第十八项)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2-25 成文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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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50(51-8)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十九项、县《方案》第十八项)

发布时间:2020-12-25 14:50:01 【字体: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

(编号:450(51-8)号)整改结果公示

(市《方案》第十九项、县《方案》第十八项)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50(51-8)号: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比较滞后。辽宁省有色矿产资源开采、冶炼生产历史较早,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二、整改目标

重金属污染突出的局部地区得到有效治理,并长期坚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比较滞后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主要工作:

对刘家村铅锌选厂弃管尾矿渣堆与套峪铅锌矿弃管尾矿渣堆的土壤开展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

刘家村铅锌选厂弃管尾矿渣堆与套峪铅锌矿弃管尾矿渣堆的土壤治理工作由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对两处治理地块分别于2020年8月、9月进场施工,工程主要采取建设挡渣坝、截排水沟、削坡、喷药、覆土、植树等治理措施,以达到土壤稳定化、阻断污染途径的目的。截止2020年10月底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共处置尾矿渣9893.75立方米,整形处理尾矿渣12593.5平方米,修建挡渣坝423.7米,建设截排水沟269米,栽种树木4000余棵。2020年12月24日完成项目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25日至2020年1229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