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104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71(53-9)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二十项、县《方案》第十九项)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2-25 成文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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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71(53-9)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二十项、县《方案》第十九项)

发布时间:2020-12-25 14:50:44 【字体: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

(编号:471(53-9)号)整改结果公示

(市《方案》第二十项、县《方案》第十九项)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71(53-9)号:全省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锅炉采用简易低效除尘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全省仍有每小时10蒸吨以下锅炉11000余台,冬季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吨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完成城市、县城及园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对10吨以上20吨以下不在拆除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鼓励企业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开展了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截止2019年,我县对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并网及清洁能源改造共计78台。

2、本溪县供热公司开展城南热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截止2020年10月20日,5台100吨锅炉脱硝设施建设、2台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25日至2020年1229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