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1048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71(53-9)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二十项、县《方案》第十九项)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成文日期: | 2020-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编号:471(53-9)号)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二十项、县《方案》第十九项)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
(编号:471(53-9)号)整改结果公示
(市《方案》第二十项、县《方案》第十九项)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71(53-9)号:全省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锅炉采用简易低效除尘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全省仍有每小时10蒸吨以下锅炉11000余台,冬季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吨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完成城市、县城及园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对10吨以上20吨以下不在拆除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鼓励企业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开展了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截止2019年,我县对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并网及清洁能源改造共计78台。
2、本溪县供热公司开展城南热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截止2020年10月20日,5台100吨锅炉脱硝设施建设、2台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