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1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问题三十三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四项、县《方案》第四项)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成文日期: | 2020-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问题三十三整改结果公示(市《方案》第四项、县《方案》第四项)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问题三十三整改结果公示
(市《方案》第四项、县《方案》第四项)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四:本溪县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环境保护设施改造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环境保护设施改造,达到国家、省相关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本溪县供热公司2台100吨锅炉除尘设施改造、5台100吨锅炉脱硝设施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本溪县供热公司开展城南热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截止2020年10月20日,5台100吨锅炉脱硝设施建设、2台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