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08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1-11 成文日期: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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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1 13:20:10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1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城区供水安全工程项目

本溪县小市镇太子河段上游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辽宁诺达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太子河本溪县段上游,观音阁水库坝址下游800m处现有水厂内建设,现有水厂占地面积8560m2。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水泵房1座、水源井1座及其它公用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近期规模3.0万m3/d;远期规模达到7.0万m3/d,总投资2919.74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全封闭围挡,现场主道路实施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挖掘的土石方集中存放并分层堆放分层回填;运输车辆实行全覆盖,场地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管线调试废水暂存于泥浆池和泥浆槽内,泥渣回填或运至城建部门规定的处置地点处理,分离出的清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处理;

   施工期对可回收的废料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选择低噪声、低振动品牌、型号的设备,严格按设计安装;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设置减震基础措施,进出口采取柔性连接并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