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247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2-05 成文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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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5 13:50:28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2-5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省本溪县清河城铁矿探矿项目

辽宁省本溪县清河城

本溪市大正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本溪县清河城铁矿探矿项目主要勘探矿种为铁矿、平板玻璃用硅质原料石英岩矿,探矿权人为本溪市大正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11月(先后进行五次先延续)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辽宁省本溪县清河城铁矿详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许可证号:T01120081202019385,图幅号K51E016017,勘查面积:14.25km2。勘查单位为辽宁核地地质调查院。该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日。

本次申请为探矿权延续,延续申请期限为2年。   

勘探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夯实,采取湿式作业。临时渣场设围挡和遮盖措施。开挖区及时回填拍实。运输车辆封闭运输,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

钻探用水经泥浆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水循环使用,钻探结束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用于泼洒降尘。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钻探场地开挖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待钻探结束后回填钻探平台并进行绿化,表土剥离物暂存于钻探点附近,钻探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钻探产生的泥浆等风干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堆放场,产生的废钻头外售,不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山下交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