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422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5-11 成文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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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5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1 09:45:27 【字体:

发布时间:2021-5-11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金福达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

本溪观音阁经济技术开发区C区

辽宁金福达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朝阳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金福达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经济技术开发区C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原本溪利本彩钢厂现有厂房建设,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年加工240万平方米油砂玻璃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玻璃原片储存区200平方米、产品储存区200平方米、原料储存库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1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酸雾废气处理设施1套。办公室及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年产油砂玻璃240万平方米。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加强施工作业的控制与管理。

     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在稀硫酸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淋砂工序产生的废气HF,经集气罩收集再经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洗废水、淋砂废水、清洗废水及碱洗塔排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硫酸桶、废蒙砂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NaOH包装袋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及PAC\PAM试剂袋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处理,合理布局。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