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477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6-03 成文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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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3 08:28:14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6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6-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濠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改扩建工程项目

田师付镇大堡村、南甸镇沟口村

辽宁濠逸矿业有限公司

朝阳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濠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大堡村、南甸镇沟口村,矿区面积3.3966Km2,行政区划隶属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管辖。本项目对3处露天采场整合为一个露天采场,采场面积由原来的0.40128 Km2扩大为1.6992 Km2;在采场东侧新建容积为98万m3临时排土场,采场西侧新建5.7万m3;对矿山开采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130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4万元。年开采矿石规模500万t/a。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对施工扬尘、废水、固废妥善处理;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加强施工作业的控制与管理。

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表土剥离作业时产生的粉尘、堆场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加湿的方法抑制粉尘;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皮带输送走廊、破碎机、振动筛采用封闭处理。

运营过程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绿化等。

生产过程产生的矿山剥离土单独存放在临时表土堆放场,矿山设置废岩临时排土场,排土场分层堆放,周边设置排水沟,排土场满足堆放稳定,并加挡土墙等措施维护挡土墙稳定。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处理,合理布局。

矿区严格实施生态评价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措施,确保矿区生态环境不受影响。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