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570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7-01 成文日期: 2021-07-0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1 08:17:40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7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7-1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巨升金属加工厂铸件生产线项目

本溪县碱厂镇兰河峪村

本溪满族自治县巨升金属加工厂

辽宁诺达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巨升金属加工厂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兰河峪村柳堡,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8700m2,建筑面积1358m2,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办公室、员工休息室及循环水池等配套设施,年产铸件10000吨。

   生产工序在熔化、砂处理及抛丸等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安装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烟尘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中频感应电炉产生的冷却用水和混砂造型用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需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应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砂、废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金属边角料等送金属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废机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回收部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选择低噪声、低振动品牌、型号的设备,严格按设计安装;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设置减震基础措施,进出口采取柔性连接并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必须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和运行期接受现场环境监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