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63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7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7-21 成文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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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7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1 08:51:53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17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7-21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海量板材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每年低碳钢板材加工建设项目

高官镇偏岭街七家子组

本溪海量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溪海量板材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低碳钢板加工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偏岭村。占地面积1877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条数控纵剪生产线,1条数控横剪生产线,用于冷轧碳钢钢板的剪切生产及综合楼、原料库和附属设施。年产冷轧碳钢钢板、钢带20万吨,项目总投资116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对施工扬尘、废水、固废等妥善处理。

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运营期锅炉产生的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车辆尾气排放,道路洒水抑尘。

生产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水用于抑尘、车辆清洗和绿化,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处理,不得外排。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废油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处理,合理布局。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