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0683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2021年8月10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第10批X2LN202104150026 | 本溪县小市镇马平沟民政机械厂上方有一热水加工点使用燃煤锅炉烧热水,烟气污染严重。该企业存在临时改用生物质燃料应付环保检查的行为。 | 本溪满族自治县 | 经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该热水加工点注册名为本溪县小市镇净之源供水服务站,生产设施为1吨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环评及批复、验收、排污许可证相关手续齐全。县生态分局曾在2021年3月1日就接到过群众举报,现场查实存在燃用散煤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做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本次举报后县生态分局再次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锅炉仍处于自主停运状态。 | 属实 | 1、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使用规定的燃料,如发现在启动后有偷烧燃煤问题,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2、目前虽处于自主停运状态,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偷烧燃煤问题。 | 无 | 无 |
2 | 第12批D2LN202104170059 | 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河河道内有大量生活垃圾,污染河水。 | 本溪满族自治县 | 2021年4月18日,本溪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小市镇、草河掌镇对汤河流域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查,汤河县城段、观音阁街道段、小市段及草河掌段的河道内,并没有发现大量生活垃圾污染河水的情况,但发现河道两侧存在少量居民投掷丢弃垃圾以及随风刮至河道内的生活垃圾。草河掌镇、小市镇、观音阁街道及县环卫处对河道现有垃圾立即进行了清理。县城段共清运生活垃圾1.7吨,3个乡镇共清理河道两侧生活垃圾约2.2吨。 汤河河道县城段由环卫处管理,乡镇段的由所在乡镇负责管理。日常都有专人定期巡查,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1、立行立改,环卫处、乡镇立即对河道两侧丢弃的少量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2、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情况: 1、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汤河县城段将增派保洁人员,由原来6人增至8人,增加保洁频次,坚持日往复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压实各级河长制责任,加大巡视频次,发现垃圾及时安排人员清理,确保河道两侧环境卫生整洁 2、2021年4月22日,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及垃圾进行再排查、再清理的紧急通知》(本县河长办字[2021]15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专项整治。
| 无 | 无 |
3 | 第15批D2LN202104200056 | 五六年来,本溪满族自治县滨河东路最南端,有一个不明摊贩(车牌号为辽EH4980),常年占道拆解废机动车,油污洒在路面上,随雨水冲到汤河内,污染河水。 | 本溪满族自治县 | 2021年4月21日,本溪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和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对该投诉问题开展现场检调查,经查,投诉地点现场未发现有占道拆解废机动车行为,通过了解,此处曾有过维修车辆现象,柏油路面上有少量干涸的油渍存在,“投诉反映油污洒在路面上”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投诉人提供的车牌辽EH4980车辆系张某购买,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张某在本溪县小市镇张家堡商业区第6栋114号房开办小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二手车买卖业务,距离投诉地点约300米左右。经核实,张某曾在投诉地点路边停放过车、修过车,没有常年占道从事过拆解废机动车活动。且此地点边缘镶嵌200毫米高路缘石,中间隔有人行道,距汤河直线距离10米左右。综上调查,路面上有油污的问题基本属实,随雨水冲到汤河内,污染河水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1、立行立改,县环卫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路面油渍进行清洗。 2、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已在此处安装监控设施,张家堡村安排专人对此处进行日巡查,确保此处不发生乱倒垃圾、修理车辆等行为。 3、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确保无僵尸车、报废车在此处停放。 整改情况: 1、2021年5月12日县工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废机动车拆解行为大排查。 2、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 无 | 无 |
4 | 第15批D2LN202104200040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傅镇内太平村集体煤矿的坑道返水,顺着村内的排水沟一直流到太子河,导致村民的庄稼不生长。举报人向本溪县政府反映过, 至今未得到解决。 | 本溪满族自治县 | 2021年4月21日,本溪县政府组织田师付镇政府、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所诉田师付镇内太平村集体煤矿并非村集体所有矿,系日本侵华时期所留,原名为“日本横昌矿”,日本战败后,该矿变为废弃闭坑矿,该废弃矿道在雨季,特别是暴雨过后存在返水情况,且自然形成了一条天然排洪水沟,雨季时矿道返水顺该水沟自然排向河流。投诉反映的现象属实。 现场调查发现,举报人投诉不生长庄稼地段为田师付镇太平村宫堡组刘俊荣家(平房)大院西侧,有长约40米、宽5米,面积为200平方米,合计0.3亩水淹地段,种植粮食作物为玉米,最大年产量为500斤,按市场市价每斤1元,合计年损失人民币500元。经深入调查,刘俊荣于1992年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合法用地面积为264平方米,但现在实际庭院用地面积为4186平方米,属个人行为临时扩用种植庄稼,将原排洪水沟区域圈入到自家大院范围,并违规扩大院墙范围,并砌盖院墙,破坏原排洪水沟用途,导致雨季时水流受墙体阻隔,浸润到举报人院内,造成土地积水。同时,由于该地段地势低洼,积水不能及时顺利排出,导致长时间浸泡庄稼,致使庄稼欠收。投诉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1、田师付镇政府责成太平村委会收回临时使用的土地,对收回的土地实行对外承包。 2、为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太平村委会负责另行修缮一条排洪沟渠; 整改情况: 1、太平村委会已收回临时使用的土地,并对外承包; 2、2021年5月17日完成了排洪沟渠修缮工作。 3、田师付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排洪沟正常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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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市、或**县(市)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