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110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本溪县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3-13 成文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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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本溪县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3 10:10:06 【字体: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9〕243号)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88号)精神,经研究,现初步确定本溪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本溪县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9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5家。

现将名单进行公示,相关单位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加强环保管理,落实污染控制措施,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附件:本溪县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xlsx

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