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108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水质监测
发布日期: 2023-12-07 成文日期: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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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7 08:50:52 【字体:

发布时间:2023-12-7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刘家村

本溪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刘家村,项目总投资为6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69%。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溪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早在1994年建设生产,现总库容35万m3,已达设计库容,该尾矿库于2008年停止使用至今,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尾矿库的基础上,设计尾矿库加高27.0m,从现状的420.0m加高至447.0m,尾矿库终设计坝高59.0m,增加库容68.27万m3,增加有效库容54.62万m3,设计总库容103.27万m3,有效库容82.616万m3。加高扩容后全库容浸没总占地面积35507m2按照拟扩建后配套选厂尾矿排放量303t/d(尾矿量62500m3/a)设计,服务年限8.74a。

施工期工地周围设置不得低于1.8m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运输道路碎石硬化,散状物料露天堆放应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定期洒水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建设过程,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农村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填筑,无弃方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尾矿库采用多管放矿、喷水抑尘,设置洒水抑尘喷头6个,根据干滩面的情况控制洒水区域及洒水时间,对起尘部位进行洒水抑尘,风速>5m/s天气情况下,每天喷洒6次;5m/s>风速>3m/s天气情况下,每天喷洒4次,在大风季节喷洒粉尘抑制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运营期尾矿库澄清水在回水池(有效容积300m3)中沉淀后,利用回水泵经管线回用选厂,部分作为尾矿库干滩抑尘用水,不外排。

运营期机械噪声经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尾矿库库区地下水防控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回水池、事故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泵房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库区道路、绿化带作为简单防渗区;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

尾矿输送管线沿线(尾矿坝下)建设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300m3),事故池采取土工膜防渗,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设置事故报警装置和快速监测设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工作。第一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3月)建设期,做好库区的绿化防护工程,尾矿库水土保持及坝体绿化工程的建设与巩固阶段;第二阶段(2024年4月~2032年12月)运营期,做好尾矿库的安全防护、对堆积坝逐年进行复垦,防止尾矿库扬尘污染;第三阶段(2033年1月~2035年7月)闭库后治理期,对库区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对尾矿库库尾进行植被恢复,将其复垦为林地,并进行管护,保证植被成活率和植被覆盖率,严格控制水土流失。

企业正式投产前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