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1053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主题分类: 扶贫项目
发布日期: 2022-10-12 成文日期: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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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发布时间:2022-10-12 14:33:35 【字体:


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本财指农[2022]10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一)总计金额544.8万元

1.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250万元。

2.金融扶贫项目(小额贷贴息)20万元。

3.教育资助项目67.8万元。

4.防贫保和扶贫资产保险项目202万元。

5.项目管理费5万元。

(二)资金分配

资金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金使用要求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攻坚攻坚成果,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脱贫人口收入。积极稳妥开展扶贫资产确权,有效防控“扶贫资产”风险。接续推进乡村发展,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一)巩固防止返贫底线。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要着重守住防止返贫工作底线,资金重点使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上。主要对收入增幅不高的脱贫户和收入低于726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确保“早发现、早帮扶、早脱困”,实现稳定脱贫、动态清零。

(二)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小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充分发挥金融贷款的杠杆作用,调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全县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应贷尽贷。

(三)教育资助项目。各乡镇和县教育局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实现控辍保学。脱贫户(监测对象)在校本科、专科(高职)、中职学生每人分别补助10000元、6000元、3000元。

(四)防贫保和扶贫资产保险项目。各乡镇要在市、县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防贫保”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作用,重点为因病、因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边缘易致贫风险的重要群体提供相应的、可靠的保障。充分发挥“扶贫资产保险”在扶贫资产风险防控中的作用。

(五)项目管理费。按照规定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使用成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使用,及时安排好符合本地区发展的产业等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成效显著。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按要求及时将资金和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三)完善县级项目库建设。各乡镇和县民宗局要完善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充实项目储备,加强评估和论证,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日常管理,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对各类项目资金结余,按照规定执行。

附件1

          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

备 注

1

草河掌镇

产业项目

70


2

连山关镇

产业项目

50


3

观音阁街

道办事处

产业项目

30


4

南甸子镇

产业项目

30


5

东营坊乡

产业项目

70


合计

250



附件2

       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项目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

备 注

1

各乡镇

金融扶贫项目

20

小额贷款贴息

2

各乡镇

教育资助项目

67.8


3

保险公司

和市乡村振兴局

防贫保和扶贫资产保险项目

202


4

各乡镇

项目管理费

5


合计

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