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1193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1年度本溪满族自治县资金项目计划完成公告 | 主题分类: | 扶贫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 成文日期: | 2021-10-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1年度本溪满族自治县资金项目计划完成公告
根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衔接资金额度
1、产业项目1935.05202万元
2、危房改造项目138.6276万元
3、教育项目78.4万元
4、就业项目56.6256万元
5、健康项目204.41万元
6、防贫保项目68万元
7、种植险项目1.19238万元
8、小额贷款贴息5.4万元
9、困重残补助项目170.89万元
10、高标准农田530万元
11、春耕费47.52
二、项目实施结果
1、各乡镇产业项目均已完工,9月30日前均已履行完产业协议,脱贫户获得差异化分红。
2、全县危房改造工作在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维修及改造工作,建档立卡脱贫户均已入住。
3、教育项目已完工,9月30日前建档立卡学生均已得到“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4、就业项目已完工,9月30日前建档立卡就业脱贫人口均已得到就业补助资金。
5、健康项目已完工,县财政投入204.41万元,184.6万元对建档立卡脱贫户按照每人310元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19.81万元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险”项目。
6、防贫保项目投入68万元,按照市乡村振兴局统一招标,该项目已完成。
7、种植保险项目投入1.19238万元,用于脱贫户种植保险,该项目已完成。
8、小额贷款贴息已完成,用于脱贫户小额贷款贴息。
9、困重残补助项目已完成,用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困重残补助。
10、高标准农田已完成,用于清河城镇、小市镇、高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11、春耕费已完成,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进行春耕补助。
三、检查验收结果
为加强衔接资金及项目的管理,该项目不存在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风险不可控及收益无长期保障等风险。
1、产业项目验收结果,经过县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乡镇均通过的“一卡通”收入名单或银行支出账单,确定脱贫人口受益对象,实现收益分红,确保稳定脱贫。
2、危房改造项目验收结果,县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县住建部门和第三方鉴定公司,正在逐户核查验收,确保房屋安全质量有保障,并出具鉴定报告。
3、教育项目验收结果,各乡镇通过“一卡通”收入明细或银行支出账单,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得到补助。
4、就业项目验收结果,各乡镇通过“一卡通”收入明细及支出票据,确保建档立卡就业脱贫人口均已得到就业补助资金。
5、健康项目验收结果,由县医保局出具资金凭证,确保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防贫保项目已完成。
7、种植险项目已完成,保险公司正在根据受灾情况进行理赔。
8、小额贷款贴息已完成,各乡镇通过“一卡通”收入明细及支出票据明细,确保已还款的建档立卡户全额贴息。
9、困重残补助项目验收结果,各乡镇通过“一卡通”收入明细及支出票据,确保贫困重度残疾人通过救助稳定脱贫成果。
10、高标准农田已完成,正在组织验收。
11、春耕费已完成,各乡镇通过“一卡通”收入明细及支出票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春季生产有保障。
四、带贫减贫机制
1、注资规模企业获得收益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
2、危房改造项目完成后,实现151户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住上安全房屋。
3、教育项目建成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中63名建档立卡大学生获得了补助,保障顺利完成学业,稳固脱贫成果。
4、就业项目完成后,贫困户、边缘户稳定脱贫增收,巩固脱贫成果,稳定就业,达到增收目的不出现大规模返贫、致贫现象。
5、健康项目完成后,贫困户、边缘户稳固脱贫,享受医疗救助保障,巩固脱贫成果,解决医疗再次报销问题。
6、小额贷款贴息,2020年27户脱贫户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发展产业增收,实现增收,并根据政策要求给予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全额贴息。
五、绩效目标
1、通过产业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3833户受益分红及就业,实现稳定脱贫、增收,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2、通过县住建局监测、修缮、验收等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住房安全,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3、通过资助建档立卡在校学生,确保其能够顺利毕业,达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4、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补助每人按照310元标准,确保贫困户基本医疗有保障,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现已于公告,公告10天。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本溪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