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966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3年省财政(第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3年省财政(第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及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本财指农【2023】1111号)、《预算指标通知》(本财指农【2023】1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一)总计金额314.2万元
(1)市级财政143万元。 6个乡镇产业项目补助资金137.5万元; 1个乡镇巩固三保障成果4.5万元;1 个乡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安排补助资金1万元。
(2)省级财政171.2万元。 3个乡镇产业项目补助资金 123.914762万元;1个乡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安排补助资金14 万元,开发镇村公益性岗位,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务工就业;1个乡镇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打井和自来水维修)补助资金1.085238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补助20万元;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项目12.2万元。
(二)资金分配
资金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2。
二、资金使用要求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成果,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夯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基础,持续改善乡村环境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接续推进乡村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一)巩固防止返贫底线。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要着重坚守住防止返贫工作底线,资金重点使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上。主要对收入低于7550元每年的脱贫户(监测对象),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确保“早发现、早帮扶、早脱困”,实现稳定脱贫、动态清零。
(二)产业发展
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支持实施发展“土特产”乡村特色产业,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收入。积极开展扶贫资产确权,有效防控“扶贫资产”风险。接续推进乡村发展,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三)就业项目
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务工就业。开发镇村公益性岗位,安排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有效解决就业困难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就近就业促增收。对跨省务工就业给予适当务工补助,鼓励转移就业。
(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巩固住房安全。各乡镇C、D级危房改造,要以住建部门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补助资金中列支。每户补助资金D级4.5万元、C级1万元。
(五)项目管理费。按照规定使用,由县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统筹使用。
(六)巩固脱贫成果检测经费。按照规定由国调队和地调队使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使用成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成果资金使用,及时安排好符合本地区发展的产业等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成效显著。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按要求及时将资金和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三)完善县级项目库建设。各乡镇要完善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充实项目储备,加强评估和论证,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日常管理,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对各类项目资金结余原则上用于产业项目和就业项目。
附件:1.2023年度省财政第二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2023年度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本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2023年度省财政第二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田师付镇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省级资金 | 30 | |
2 | 小市镇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就业 | 省级资金 | 14 | |
3 | 草河口镇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省级资金 | 45 | |
4 | 东营房乡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省级资金 | 48.914762 | |
5 | 碱厂镇 | 乡村建设 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供水保障建设 | 省级资金 | 1.085238 | 打井和自来水维修 |
6 | 各乡镇和县乡村 振兴局 | 项目管理费 | 项目管理费 | 省级资金 | 20 | |
7 | 国调队 | 项目管理费 | 项目监测费 | 省级资金 | 10 | |
8 | 地调队 (统计局) | 项目管理费 | 项目监测费 | 省级资金 | 2.2 | |
合计 | 171.2 |
附件2:
2023年度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草河掌镇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市级资金 | 31.5 | |
2 | 清河城镇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市级资金 | 30 | |
3 | 草河城镇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市级资金 | 20 | |
4 | 南甸镇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市级资金 | 30 | |
5 | 南甸镇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就业 | 市级资金 | 1 | |
6 | 高官镇 | 产业发展 | 入股供热产业项目 | 市级资金 | 20 | |
7 |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 产业发展 | 农业设施产业项目 | 市级资金 | 6 | |
8 | 田师付镇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危房改造 | 市级资金 | 4.5 | |
合计 | 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