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96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就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全县就业帮扶工作,实现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以下简称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根据省市后评估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和县经济会议精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让务工就业领域更广、渠道更多,通过就业帮扶助力本溪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2023年度确保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稳定达到1766人以上。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对全县脱贫人口中有就业意愿的,有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能力的安置就业岗位。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对脱贫家庭子女中的普通高校、大专(高职)、中专(中职)、初中毕业生促进稳定就业。
三、就业帮扶主要方式
(一)开发镇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近就地就业。
县人社部门和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通过设置保洁员、护林员、防疫员等岗位,签定劳动合同(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安置脱贫人口(女18周岁-50周岁、男18周岁-60周岁)就业。
县乡村振兴部门和各乡镇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开发镇村公益性岗位,通过设置保洁员、护林员、防火员、疫情防控、居家养老等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帮扶脱贫人口(女18周岁-60周岁、男18周岁-60周岁)中有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能力就近就地就业。
乡镇和村利用结余的扶贫资产收益分红(防返贫专项资金的60%)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设置保洁员、政策宣传员、防火员等岗位,安排有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县水务部门和县林草部门使用本行业资金开发水管员、护林员,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二)发展“庭院经济”产业项目,促进创业就业。
支持脱贫户发展“庭院经济”种养殖产业项目,建立“庭院经济”产业项目管理台账,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开展消费帮扶,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实现创业即就业。
(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组织和“党群共同致富”等产业致富带头人发展,吸纳就业。
落实脱贫户小额贷款政策,支持新型经济组织、致富带头人与脱贫户建立“合伙、合作、合营”发展模式,发展种养殖等特色农产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给予金融贷款,落实贷款贴息,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四)鼓励国有、民营企业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开展营商环境服务,人社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积极搭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对有新用工需求的采取现场推介会,用工信息发布等方式为企业与农村劳动力建立就业通道。工商联推动“万企兴万村”活动,推动企业优先就近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对已经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保持用工稳定。
(五)支持外出务工,拓展就业渠道。
人社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与全县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经纪人等市场主体,通过开展职业介绍、专场招聘、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活动,支持脱贫劳动力到市外省内、跨省外出务工就业。建立脱贫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台账,乡村振兴部门使用衔接补助资金对跨省外出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铁路、公路或航运单程交通费一次性补贴。
四、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将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县直涉关部门与各乡镇建立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将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情况纳入对县直部门和各乡镇绩效考核范围。
(二)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状况监测,形成工作合力。
依托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县乡村振兴、人社、水务、林草、工商联、妇联和各乡镇建立脱贫劳动力就业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定期信息比对,实现数据共享,按照实名制分类管理。
(三)有针对性的开展脱贫劳动力务工技能培训。
继续实施脱贫家庭在校大学生教育资助和在校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支持用工企业、劳务公司对脱贫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务工技能。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新型经济主体、致富带头人参加乡村振兴项目技能大赛活动,选树一批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
(四)加强宣传,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针对各类企业、劳务公司用工信息情况,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工作队)等帮扶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需求。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各乡镇定期开展就业信息交换和比对,实行务工信息动态监测和动态管理。认真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脱贫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对接渠道。
大力宣传促进脱贫劳动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建立镇村公益岗位动态管理制度,履行公示公告程序,探索开发公益岗位清单制,把政府安置就业变成脱贫劳动力“需求就业”。激发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营造劳动脱贫、劳动致富的舆论氛围。
本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 | |||
2023年全县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人数计划表 | |||
序号 | 乡镇 | 2023年务工目标数 | 备注 |
1 | 草河城镇 | 129 | |
2 | 草河口镇 | 95 | |
3 | 草河掌镇 | 183 | |
4 | 东营坊乡 | 140 | |
5 | 高官镇 | 223 | |
6 |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 64 | |
7 | 碱厂镇 | 228 | |
8 | 连山关镇 | 106 | |
9 | 南甸子镇 | 58 | |
10 | 清河城镇 | 162 | |
11 | 田师付镇 | 104 | |
12 | 小市镇 | 274 | |
合计 | 1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