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111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蓝盾”六号专项检查 | 主题分类: | 卫生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 成文日期: | 2020-04-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蓝盾”六号专项检查
根据辽卫函【2020】325号《关于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卫生监督系列专项行动”中小学校卫生“蓝盾”专项检查(第6号行动)的通知》,本溪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于2020年4月15日开始对全县22所中小学校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
经检查,各学校均建立了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和记录,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记录,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要求,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健康排查、监测,做到有记录,有跟踪,有报告。各学校实行“日报告”,均有记录在案。能够做好校园消毒工作,教室通风工作,饮用水管理工作。各校建立有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临时隔离观察室,有专人负责,并有明显标识,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齐全。各学校均配备有流水洗手池,并告知正确的洗手方法。
此次检查共填写《2020年辽宁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表》22份,各检查项目均合格。此次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笔录22份,检查中发现有些记录不完整,或是有缺项,对此,我们监督人员对于存在的不足的问题向学校方面进行告知,责令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