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66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县卫健局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 主题分类: | 医疗改革 |
发布日期: | 2019-02-20 | 成文日期: | 2019-0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县卫健局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为强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县卫健局采取了四条强力措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把医疗服务行业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促使各医疗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内部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是强化监测评价。加强对医疗机构核心运行指标的监测评价,每季度对服务质量、费用控制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价,对主要指标超出控制标准的医疗机构进行警示通报。
三是严格控制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对重大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医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四是开展处方点评活动。组建处分点评专家组,分别到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和村卫生室查看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情况,抽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