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1138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成为本溪市 医保中心康复医疗报销首家试点医疗机构 | 主题分类: | 医疗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成为本溪市 医保中心康复医疗报销首家试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参保百姓享受优质便捷的康复医疗服务,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培养,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途径,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成为本溪市首批城乡居民医保脑出血、脑血栓(急性期)康复医疗试点医疗机构,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就诊的符合规定的脑出血、脑血栓康复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康复科为辽宁省中医特色专科,发挥中医为主,中西结合的优势,将中医康复技术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为患者进行个性化的康复评估,确定康复目标,制定康复计划,运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训练、针灸疗法、眼针、头针、艾灸、雷火灸、蜡疗等多项传统中医技术,配合先进的康复理疗设备,中频电、超短波、电子生物反馈、悬吊等,不断优化治疗方案,不断提高临床疗效,改善康复结局。
对于在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就诊的符合条件的脑出血、脑血栓(急性期)康复治疗患者的医疗费结算,本溪市医保中心支付急性期治疗和连续住院的康复期治疗的住院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