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046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县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文件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县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文件解读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开展的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以林长制为抓手,整合乡镇、林草、检察、公安力量,全力推进自2013年以来发现和积压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整改和销号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由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起草了《本溪县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起草过程
为推深做实林长制,守住林地资源保护红线,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督察整改“清零行动”,对自2013年以来发现和积压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限期查处。省、市林草局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5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开展森林督察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有关情况的汇报》,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本溪市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为贯彻上级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县林草局于6月提前起草了《本溪县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并征求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及各乡镇(街道)意见。7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本溪县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遵照方案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目标及完成标准
1.工作任务。“清零行动”查处案件范围包括2021年开展的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18年以来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2013年至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本着“快查、快立、快诉、快结”的原则,充分凝聚和发挥林草、检察、公安系统合力,全力推进破坏森林资源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查处、整改和销号工作,并通过探索实施联合执法模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
2.完成标准。方案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林草局确立的“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标准,全力推动案件查处工作,做到“案”要查到位,“地”要收到位,“责”要追到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销号一起。要严格执行省林草局下发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销号管理办法完成销号工作。
(二)时限要求
《方案》要求,清零行动从2022年6月份开始,到2023年5月完成。整个行动安排划分为三个阶段:
2022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全县清零行动部署会议,提出工作要求。
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为案件查处整改阶段。此阶段为重要攻坚阶段,各乡镇街道、涉关国有林场及检察、公安、林草机关要各司其职,做好案件调查、侦办和恢复林地生产条件等工作。实行月调度、月报送制度,对每月进展情况予以全县通报。
2023年5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县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将深入总结剖析专项行动成果,对各乡镇、街道及涉关国有林场行动开展情况予以排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工作要求
《方案》结合实际,成立了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清醒的政治意识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工作部署,不断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清肩负的法律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清零行动为契机,积极处理历史积案,变被动为主动,将清零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案件办结率。要坚持查处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清零行动落到实处。真正建立起政府组织、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