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07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 成文日期: | 2023-01-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起草依据
依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本政发〔2022〕11号)要求,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26个县直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编制了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名义发文。
三、主要内容
《本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共342项,我县认领228项,形成《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涉及宣传、编办、档案、生态环境、发改、工信、公安、交通、教育、自然资源、林草、人社、民政、民宗、农业农村、气象、市监、水务、税务、卫健、文旅、新闻出版、烟草、应急、住建、人民银行、消防等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未认领114项,主要是实施层级为市级或市级以上,且未委托县级实施、受理、初审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