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027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23 成文日期: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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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23 15:14:19 【字体:

为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条例》就公共管理职责和林业经营者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条例》还完善了监测预报机制。为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早预警、早行动”,《条例》就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专项调查、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新发疫情报告程序,强化预警预报信息管理。

为了防止检疫性、暴发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条例》就加强调运环节检疫、严格境外进口检疫,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以及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等作出规定。省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检疫追溯信息系统,实行检疫标识管理。

结合松材线虫病害特点,《条例》专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治作出了规定,严格防治措施。《条例》明确,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由省、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保护和防治实际划定为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禁止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其他携带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业植物及其制品调入重点预防区;严格松木材料使用环节检疫监督;科学设置疫木采伐审批手续;阻断媒介昆虫传播;建立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相关文件:《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