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4-0099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交车公车公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交车公车公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交车公车公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依法补偿、平稳推进”的原则,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该《方案》。《方案》明确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模式,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原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授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并由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与中标企业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期限为4年。
同时《方案》明确由政府出资收购现有公交车,公交车收购价格由车辆现值、剩余经营期预期收益和政策性激励组成(价格以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准),并明确收购奖励机制。现有公交经营者对政府收购价格可自愿选择,不同意收购经营者,鼓励进入中标企业内继续经营,期间不得擅自买卖公交车经营权和停运、歇业,运营至现有公交车报废期止,不再另行收购。该《方案》出台,为了推动我县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高县城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