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0115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场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场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公司制改革,健全国有农场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农场现代企业制度,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农场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农垦国有农场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农垦国有农场公司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和农村改革的重要范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此次出台的<<方案>>目的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剥离农场社会管理职能,将农场改造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确实转变经营机制。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为目标,努力提高农场生产集约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促进规模化经营。充分调动农场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农场公司管理者带头改革创新,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分享改革成果。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围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总体目标,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为导向,以推进国有农场公司制改造为突破口,理顺国有农场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三、对几个主要问题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改革对象。本次改革的对象是本溪县农牧场
(二)关于公司改革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按照核定注册资本金、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见、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报请县级政府批复、登记成立国有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进行。特别要注意的有三点:一是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见,由县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二是关于企业改制方案,由国有农场负责制定本农场企业改制方案,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县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县级总工会等审核确认后,报县级政府批准。三是关于成立国有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由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有农场企业改制材料进行审核,报县级政府批复。
(三)关于改革推进步骤。要求2020年9月30日前,县级政府制定出台国有农场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2020年10月底前,农场完成清产核资和核定注册资本金,完成农场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制定、并明确农场改制路线图、时间表,经县农场公司改革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12月底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董事会、提名董事长。完成农场公司注册登记等。择期举行挂牌仪式。
(四)关于改革的组织领导。《方案》明确,在本溪县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农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为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担当,共同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关于强化监督检查。《方案》提出,要加强督查检查,坚持依法依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与扫黑除恶、农业农村行业领域治乱相结合,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保证全面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