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34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罚没房屋及加油站附属物拍卖公告 主题分类: 国有产权
发布日期: 2024-05-15 成文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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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罚没房屋及加油站附属物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15:16:33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罚没房屋及加油站附属物进行公开转让,此国有资产转让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罚没房屋及加油站附属物

公告起始日期  

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

公告期满日期  

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委托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相关条件

1 、标的概况、出售底价及交易保证金: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罚没房屋及加油站附属物,房屋建筑面积26(平方米)加油棚建筑面积141(平方米)。拍卖底价83256元,保证金:20000元。

2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存在的风险和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资产交接。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受让方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 、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看样时间、地点及条件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 至5月21日下午15时(工作时间内),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至5月22日下午16时(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看样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草河掌村

(三)报名条件:

1、竞买人提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2、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单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必须一致。

4、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上述材料符合条件后,竞买人需填写竞买申请登记表并现场注册权益云网络竞拍用户。

四、出售方式:网络竞价

意向竞买人报名成功后登陆权益云址:https://www.unibid.cn/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5月23日9点至2024年5月23日9点30分

限时报价时间:2024年5月23日9点30分限时周期为:120秒

注:每次最小加价幅度:1000元(1-12倍递增)

五、交易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电汇         

账户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收款账号:500101282101880001   

(二)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3时(以交易中心查收到账为准)

(三)电汇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标的名称及汇款人名字,未标注将无法确认所竞买项目;

(四)保证金注意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权扣除意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且转让方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竞买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评估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竞买人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④意向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⑤在被确定为竞买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 出售 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⑥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五)未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到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出售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七)竞价活动结束后,交易中心5 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竞得人交易保证金;竞得人缴纳全部价款和服务费(服务费账户名称:本溪市润溪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06000209200063630;开户行:工商银行北地支行;收成交价的3%,最低收费标准1500元)后,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退至原缴纳的账户中。

六、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权益云平台部分免责:

1.意向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意向竞买人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公告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意向竞买人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意向竞买人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竞买人使用。因意向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意向竞买人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七、其他事项

 (委托方)联系人:郭助理

 联系电话:15084279123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苗科长

 联系电话:024—46827612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