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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清河(望城村-入河口)治理工程I标段 主题分类: 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 2015-07-15 成文日期: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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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清河(望城村-入河口)治理工程I标段

发布时间:2015-07-15 10:01:46 【字体:

招标公告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清河(望城村-入河口)治理工程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清河(望城村-入河口)治理工程I标段   

(2)招标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本溪县。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90天(以签定协议为准)。

(6)招标内容:清河(望城村-入河口)治理工程1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8万元整

(9)项目总投资:430万元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企业入市需满足本建发【2010】301号文件要求。

3.招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1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5: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类人员考核证书(水利)、质检员(水利)、施工员(水利)资格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下载《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没有不良记录证明;在报名期间须登陆电子邮箱bxswj2013@163.com(密码4599160)自行下载《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申请书》(如无法下载请打电话024-44599216),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同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合格后至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1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5:30到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9:30时

(2)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李萍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电  话:孙连富

联 系 人:024-64678386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