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5-0038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5-07-31 | 成文日期: | 2015-07-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为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
3、建设地点:本溪县小市镇右寨子村;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8260万元人民币;日处理污水2万吨。
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0月30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场区建设、泵站建设、外管网建设等施工,以及设备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工艺调试及试运行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8、质量要求:合格(执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
①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②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
3、项目总监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方 式:电汇(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 101 282 101 880 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 225 100 018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 邮编:117199
联系人:冀承斌 电话:152414132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1栋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王海峰 电话:13504146015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609263568@qq.com
2015年7月31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