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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主题分类: 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 2015-07-31 成文日期: 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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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31 14:57:02 【字体:

资格预审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为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

3、建设地点:本溪县小市镇右寨子村;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8260万元人民币;日处理污水2万吨;

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0月31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

①、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含厂区内管网)包括厂区外管网及泵站;

②、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区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施工、附属、装修、工艺、电气、仪表(含实验室用品)和自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并负责完成系统设备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含厂区内管网),包括厂区外管网及泵站;办公楼、脱水机房、鼓风机房、车库及锅炉房、综合池等6979平方米建筑物;

④、工艺调试、工程交工验收、通水调试、试运行及环保验收,包括职工培训及技术指导;

⑤、工程验收后试运行合格后整体移交招标人;

8、质量要求:合格(执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

①设计企业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

②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采用2015年前资质标准】;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采用2015年前资质标准】;

④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采用2015年前资质标准】;

 ⑤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但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投标企业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至少完成1项日处理2万吨以上(含2万吨)规模工程业绩(要有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4、主设计师要求: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并且在类似岗位上至少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方  式:电汇(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 101 282 101 880 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 225 100 018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及费用:本工程采用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方式,每份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作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4)投标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应携带: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书原件、投标企业在《辽宁建设信息网》下载的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确认单、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投标企业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预审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预审时间:2015年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           邮编:117199

联系人:冀承斌                     电话:152414132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1栋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王海峰                        电话:13504146015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609263568@qq.com

 

2015年7月31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