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5-0044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南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5-08-06 | 成文日期: | 2015-08-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南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委托,为本溪南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南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本溪县南甸子镇;
4、投资规模:总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
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石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的主办方为设计企业;
3、项目经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具有5年(含5年)以上从事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账 号:500101282101880001
银行行号:313225100018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的下午3点前递交,未按照规定时间交纳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5年8月8日-2015年8月20日;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414259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3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5941404004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jjxx54321@126.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