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5-0058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工程一期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5-08-14 | 成文日期: | 2015-08-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工程一期
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公司,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一期(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工程一期;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公司;
3、建设地点:本溪县小市镇;
4、建设规模:改造管网总长度约6400米;
5、投资规模:约1500万元人民币;
6、开工时间:2015年9月15日;竣工时间:2015年10月20日。
7、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8、招标范围:管网工程,土方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要求:合格。
10、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
(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1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8日;
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在上述地点召开公开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14、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4-46821004 133941496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于阳 刘洋
电 话:024-23388575 传 真:024-23388491
电子邮件:lngczbgs@126.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