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5-0124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汤沟旅游集聚区垃圾转运站工程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5-10-09 | 成文日期: | 2015-10-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汤沟旅游集聚区垃圾转运站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托,为汤沟旅游集聚区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汤沟旅游集聚区垃圾转运站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3、建设地点:本溪县草河掌镇佟堡村;
4、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投资200万元人民币;
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7月30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 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账 号:500 101 282 101 880 001
银行行号:313 225 100 018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1栋 邮编:117199
联系人: 黄海涛 电话:1389820067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1栋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王海峰 电话:13504146015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609263568@qq.com
2015年10月9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