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5-0141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草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一、二标段(二次)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5-10-29 | 成文日期: | 2015-10-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草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一、二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为本溪草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一、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草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一、二标段
2、建设单位:本溪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
4、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约38360.14平方米。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自筹;
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27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2月31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1-4#楼19379.98平方米、约2300万元。二标段5-8#楼(含80平方米换热站)18980.16平方米,约2250万元。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兼投兼中。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5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用途或附加信息:工程代码(必须填写)[注] “代码”请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递交。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2日,每天8:00-17:00时;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2日,每天8:00-17:00时;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山区北光路8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414088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联系人:雷冬、白兰
电话:024-43880997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