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6-0221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惠安廉租房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6-04-15 | 成文日期: | 2016-04-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惠安廉租房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惠安廉租房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已由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惠安廉租房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立项的批复本发改发【2015】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锅炉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惠安廉租房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东明街
2.3招标范围: 购置7MW热水燃煤供热锅炉1台(含本体设备、安装、调试)及附属设施1套,板式换热机组1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合同估算价: 100万元人民币
2.5工期要求: 2016年5月18 日至 2016 年10月31日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B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含3级)及以上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是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委托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代理的授权书及专业授权书)。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 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持CA锁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年4月15日至 2016年4月21日 ,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12日9时00分 ,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观音阁街道办事处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
联系人:王建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河福湾小区170-1号
邮政编码:117100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024-46823819
电子邮箱:lncxzb@163.com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