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6-0222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草河城镇黑峪村白堡组村路工程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6-04-25 | 成文日期: | 2016-04-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草河城镇黑峪村白堡组村路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委托,为草河城镇黑峪村白堡组村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草河城镇黑峪村白堡组村路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3、建设地点:草河城镇黑峪村;
4、投资规模:123.36万元;
5、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5月23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7月21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7、工程规模:修建沥青混凝土路面2.386公里,宽4米。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账 号:500 101 282 101 880 001
银行行号:313 225 100 018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8:00-11:30,13:00-16: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及要求: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等级报告;(5)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6)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然后携带所有材料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进行投标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8:00-11:30,13:00-16:00,节假日不休息);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联系人:王述 电话:133641439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1栋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胡全林 电话:18740109494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331516870@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