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6-0283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县2016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6-06-07 | 成文日期: | 2016-06-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县2016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委托,为本溪县2016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县2016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3、建设地点:本溪县;
4、资金来源:省补及地方配套;
5、投资规模:169万元人民币;
6、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9月30日;
7、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8、工程规模:新建8.538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以上的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账 号:500 101 282 101 880 001
银行行号:313 225 100 018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报项目经理证书;(7)、项目经理职称证书;(8)、拟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注:以上证件投标企业必须携带原件及一份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地址:本溪县
联系人:张国勇 电话:024-468302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1栋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胡全林 电话:18740109494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331516870@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