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6-0317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6-07-05 | 成文日期: | 2016-07-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本发改发【2015】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本溪县城北热源及周边地块;
2.3投资规模:约5215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9月30日;
2.5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宿舍楼与食堂、风雨操场、门卫、换热站、变电所、消防设施、室外采暖、给排水管网等工程。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3.8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5.1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016 年 7 月 9 日,每天8:00-17:00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5.2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至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单(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 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铁路街
联系人:郭吉达
电话:024-433237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联系人:白工、于工
电话:024-43880997、13842413277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