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gzyglbgs--jsgc-2017-0437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开招标]草鞍线连山关至连山关段维修改造工程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7-04-17 | 成文日期: | 2017-04-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招标]草鞍线连山关至连山关段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委托,为草鞍线连山关至连山关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草鞍线连山关至连山关段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3、建设地点:本溪县境内;
4、资金来源:省投;
5、投资规模:约359.3万元人民币;
6、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9月30日;
7、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8、工程规模:路线全长2.323公里。(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要求:优良级品。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须具备在工程施工地点100km范围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具备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不具备上述规定的自有沥青拌合站的投标人,允许和在施工地点100km范围内的沥青拌合站(具备上述沥青拌合站条件)签订合作协议,上述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备案信用中介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500101282101880001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313225100018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及交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公路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级及以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注明的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4、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人:金宏 电话:1384145117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9号楼 邮编:117199
联系人:胡全林 电话:18740109494
2017年4月14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